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6/8/3/3389af1190ee4988a8f67f95029d055a.shtml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领域
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与软件、信息服务与安全、先进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航空与燃机、新能源与智能汽车、节能环保与清洁能源、绿色化工、先进材料、生物安全与药物、现代中药、医药设备、农产品及精加工、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轻工纺织。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且实际主持项目实施的科研人员,原则上应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为获得硕士学位。
3..同一年度(2027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7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4.合作单位须是与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43个高校、院所(含签约高校和科研院所系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包括: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浙江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天津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上海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复旦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南大学。
5..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根据项目实施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应保证将不少于30%的财政资金划拨到项目合作单位。
6.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8.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申报流程
1.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指南查看: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3.申报书填报: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及申报人承诺页(需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填写日期)扫描后在线上传。盖章由科技处统一在OA申请用印,项目负责人打印出申报书后,自行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6室)加盖学校公章。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在OA申请),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项目绩效目标请结合指南要求,根据实际填写,立项后绩效目标只能调增、不能调减,过高的绩效目标会导致验收困难,特此提醒。
4.申报书修改:学校在系统推荐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三、申报时限与其他事项
1.我校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日17:00。
2.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
3.未尽事宜,请查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项目申报通知原文和项目指南。
4.联系人:廖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4756
科学技术处
2026年8月5日
编辑: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