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9667.html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
1.申请书提交时间
(1)首次提交:3月6日17:00前,申请人须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申请书。
(2)最终提交:3 月 19 日 中午12:00 前,申请人须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的最终提交。
2.伦理审查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有伦理审查需求的项目,请于2月10日前在学校OA系统“伦理审查表”模块填写相应信息申请伦理审查,审查通过后自行打印,3月2日前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6室)盖章。若在OA系统申请伦理审查时,项目名称尚未最终确定,可暂不填写项目名称,待确定后再行补填。
3.主要注意事项及重要调整变化
(1)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调整后的申请书正文包括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及研究基础三部分,申请书正文篇幅不超过30页,鼓励简洁表达。
(2)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content_7014286.htm《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https://www.most.gov.cn/kjbgz/202312/t20231221_189240.html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标识与申请书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要逐一对应。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3)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二)各学院
1.申报组织与指导。各学院需认真落实“1+3”申报组织方式,邀请专家对学院申请书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申请书进行审阅指导,认真落实青年教师导师辅导制。科技处将对学院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并打分,分数纳入学院科研绩效考核。申请书未送专家审阅或形式审查有重大失误的,科技处将对学院目标考核进行扣分。
2.形式审查。科研秘书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基金委系统查看本学院所有申请书,3月17日中午12:00前完成形式审查。
(三)申请工作安排
1.申请书撰写与打磨:3月5日前。各学院组织申请人学习《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撰写申请书,邀请知名同行专家指导交流,对申请书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
2.伦理审查:2月10日前提交申请,3月2日前完成盖章。
3.申请书第一次网络提交:3月6日17:00前。
4.形式审查:3月17日中午12:00前。项目申请人及学院对照《形式审查表》(单独发给科研秘书)进行形式审查。
5.申请书正式上报:3月19日中午12:00前。项目负责人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科技处统一集中审核上报。3月19日中午12:00系统准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
1. 所有结题项目,请于2月20日前在系统上传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决算日期(以12月31日为决算截止日,项目指南明确规定其他截止日的除外)填报支出金额,在决算日之后发生的支出填报在结余资金部分,不得出现决算数据与账目支出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3. 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一份(系统状态变为基金委已审核,切勿提前打印),签字后直接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6室)盖章,盖章由科技处统一在OA申请,各项目负责人无须单独申请,于3月6日17:00前交科技处(狮子山校区四办315室)。
未尽事宜,请查看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如有疑问请企业微信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廖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4764756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19日
编辑: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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