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川科政〔2024〕2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及《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等类型项目审核验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学校拟对到期的部分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自主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执行期满的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含)以下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自主验收程序
自主验收评价按照“申请及材料准备—材料审核—开展验收评价—成果登记—验收评价材料存档—完成验收手续”的流程办理。
三、项目负责人准备验收材料
1.项目负责人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科技报告。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项目验收”—“科技报告管理”—“填写科技报告”。
2.待科技报告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后,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项目验收”—“验收报告管理”—“项目验收书向导”,选择“审核验收”通道,如已选择“传统验收”,请点击“重选验收方式”切换,填写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并导出电子版。
3.已盖章的正式版项目任务书(此项材料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到科技处领取)。
4.系统内上传下列附件材料。
(1)经费使用合规承诺书、经费决算表(承诺书见附件2;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在科研财务系统查询、打印,并前往计财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任务书要求的考核指标所对应的完成证明,包括专利证书、论文(标注经费来源)、人才培养证明材料(学生证、毕业证等复印件)、职称证明(职称证或单位职称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注:非项目负责人、非项目任务书中“项目主要研究人员”的专利证书、论文、职称证明等成果,请勿上传。
(3)科技报告带水印全文+收录证书;
(4)有关事项调整需提交相关调整文件资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如延期、预算调整);
(5)承担单位项目自评意见和评分表(附件3)等必有附件先上传空白页,待学校组织评审后更换;
(6)不同类别项目根据要求需提供的其他附件资料,如科研诚信承诺书、绩效评价报告等。
5.本通知附件3中的评价评分表,软科学项目填写附件3-2的表头内容,其他类型项目均填写附件3-1的表头内容。
上述材料1-4(包括科技报告、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以及上传到系统内的附件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夹装成册(请勿胶装便于后期修改替换);评价评分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不装订。提交至科技处(狮子山校区四办315室)。
四、科技处组织项目验收及验收材料报送
科技处对参与自主验收项目在线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依据不同学科领域选择相关评审专家进行验收自评,出具评价评分表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五、验收后续程序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重新上传评价评分表,在信息系统中完成验收评价流程。
2.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结题书状态,待结题书状态变更为“待用户确认结论”后及时确认验收结论,确认验收结论时查看是否需要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如需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按照科技成果登记流程(附件4)办理。
3.验收评价材料存档。
科技成果登记成功后,请在10个工作日内将:(1)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填入成果登记号后打印并加盖公章);(2)全部最终验收材料1套胶装(含验收报告、计划任务书、技术资料、财务资料等,盖公章),邮寄或送至四川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档案管理科,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成科路8号门卫室。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 028-85222344。
4.待结题书状态变更为“科技厅同意验收”后,表明结题完成。
5.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验收材料及附件必须真实、完整。
(2)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4月15日17:00前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材料提交,4月18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3)验收暨绩效评价报告、经费使用合规承诺书、科技成果登记表由科技处统一申请盖章,项目负责人无需单独申请,可直接前往党政办(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6室)办理盖章。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老师、胡老师
联系方式:028-84764756
附件1:2025年第一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自主验收清单
附件2:经费使用合规承诺书
附件3:评价评分表
附件4: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26日
编辑: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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