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4273.htm及“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已发布。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
1.为保证科技处形式审查、返回修改等工作的预留时间,校内第一次申报项目网络截止时间为3月7日17:00。3月7日17:00前未上传项目者,将不能参加校内评审会。
2.有伦理审查需求的项目,请于2月20日前在学校OA系统“伦理审查表”模块填写相应信息申请伦理审查,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并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6室)盖章。
3.网络提交后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一份于3月8日前交学院科研秘书。
4.主要注意事项及重要调整变化
(1)自2024年起,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3)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二)各学院
1.科研秘书收齐本单位的申报书后,再次对申报书进行核查,并于3月10日提交到科技处。
2.科技处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评审并返回修改意见。返修后项目负责人最后提交时间为3月18日17:00。
3.各学院需认真落实“1+3”申报组织方式,邀请专家对学院申报书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申报书进行审阅指导。科技处将对学院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并打分,分数纳入学院科研绩效考核。申报书未送专家审阅或形式审查有重大失误的,科技处将对学院目标考核进行扣分。
二、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
1.所有结题项目,请于2月20日前在系统上传结题报告。
2.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一份(系统状态变为基金委已审核,切勿提前打印),签字后直接到学校党政办公室(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206室)盖章,盖章由科技处统一在OA申请,各项目负责人无须单独申请,于3月7日17:00前交科技处(狮子山校区四办315室)。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