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高标准建设重点实验室体系”精神,优化完善省重体系,建立有序进出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规范省重考核评估工作,更好地发挥省重考评的导向作用,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川科基〔2020〕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规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规则》等考评系列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规则><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实施细则>等考评系列规范的通知》(川科基〔2018〕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规则
2.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规则
3.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学科类)
4.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企业类)
5.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指标体系(学科类)
6.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周期评估指标体系(企业类)
附件:
附件1-6.doc
附件1:附件1-6.doc (0.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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