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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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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链接http://kjt.sc.gov.cn/kjt/gstz/2021/3/30/9c696576282949b49a81a30c760d3d00.shtml)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要求

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今年单位推荐不做数量限制,鼓励大家申报。但形式审查(附件2)不合格的项目,将不提交评审

(一)单位提名

我校申报项目的提名单位是四川省教育厅。鼓励对申报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价。

(二)专家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工作的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和项目。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70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80岁(194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3)及其实施细则(附件4)中的提名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年度增设四川省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要求候选人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0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必须提供应用证明)

3.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必须提供结题证明

5.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6.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7.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8.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9.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

10.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候选者。

11.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1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四)四川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范围参考附件5。

(五)提名前需要公示,且无异议。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四川省科技厅网站http://202.61.89.121/,按照《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6)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先注册再填报)。提名书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

2.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建议大家低调。

3.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本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科技厅在提名阶段暂不收取提名书纸质材料,将根据项目评审进程通知提名单位提交纸质提名书。

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

四、提名时间要求

1.根据规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遇异议,公示材料修改后继续公示至无异议才能提名。因此,请各项目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的公示内容(附件7)发至365462416@qq.com

2.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0日下午18时提名单位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3.网络提名工作截止后,根据科技厅通知要求提交纸件4份(含1份原件)。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系统用户注册要求:

   2021年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见附件8)。

2.外国人受聘于在我省注册的法人机构,长期在我省从事科研工作,取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中方所有或与中方共有,可以被提名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3.为鼓励广大科研工作者围绕新型冠状病毒开展科技攻关,把研究成果应用于疫情防控,对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其应用时间可适当放宽。

4.通过专家提名或其他形式申报的,请提前跟学校科技处联系。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一)提名工作咨询

   028-86710813、86676522、86730903、86718520、86710365

(二)技术服务热线

1.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

(028)12345

2.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

(028)85249950、65238305、85231642、65238323

(三)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311室

联 系 人:李佳莲    万光义

联系电话:84760695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2日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4.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5.四川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范围

6.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7.公示内容;

8.用户注册程序及要求。

 


附件1:附件1 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2 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docx  (0.01M)[下载]
附件3:附件3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  (0.30M)[下载]  [PDF阅读]
附件4:附件4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x  (0.04M)[下载]
附件5:附件5 2021年度 四川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范围.xls  (0.05M)[下载]
附件6:附件6 2021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1.32M)[下载]
附件7:附件7 公示内容.docx  (0.01M)[下载]
附件8:附件8 用户注册程序及要求.docx  (1.73M)[下载]

【编辑: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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