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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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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附件1,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4/5/6/dc7452d1e60a49f9981c081264e3c7ee.shtml)要求,现将我校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提名

我校集中申报项目的提名单位是四川省教育厅。部分学科领域项目也可自行联系具有资格的学会、协会提名。具有提名资格的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2。

(二)专家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工作的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和项目。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65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8年1月1日后出生)。

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三)提名要求

1.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或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学科发展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5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注重提名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或者外国组织。

4.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提名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具有原创性、引领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自然科学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前瞻性、理论性,重点提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大科学发现的科技成果。

技术发明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原创性、实用性,重点提名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器械及其系统等有重大技术发明,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科学技术进步奖注重提名项目的创新性、效益性,重点提名实施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及国防安全的专用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进行提名,涉及公共安全的专用项目,由公安厅进行提名。

5.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2021年7月12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7月12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必须提供应用证明)。

6.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必须提供结题证明)。

8.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9.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10.同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种奖励类别。

11.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12.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

13.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候选者。

14.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2021年7月12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15.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或者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16. 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

(四)提名前需要校内公示且无异议。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系统http://202.61.89.121/,按照《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先注册再填报)。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5月618:00

(二)2023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三)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根据规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遇异议,公示材料修改后继续公示至无异议才能提名。因此,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4513前将申报项目(牵头或参与)的公示材料(附件4)发至365462416@qq.com。

(二)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516下午18时。

(三)网络提名成功后,提交纸质提名书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并于2024520前交至狮子山校区4办311室。纸质提名书中学校用章由科技处收齐后统一申请加盖,合作单位盖章需申报人自行办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注册填报程序及要求见附件5。

(二)2023年度已受理项目不再补充内容和材料。

(三)本通知所称“上两年度”是指2021年、2022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311室

人:李佳莲  钱科

联系电话:028-84760695、028-84764656

科学技术处

2024年5月7日



附件1: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docx  (19.10k)[下载]
附件2:附件2-提名单位和机构名单.docx  (12.26k)[下载]
附件3:附件3-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1,295.00k)[下载]
附件4:附件4-公示内容.docx  (14.58k)[下载]
附件5:附件5-用户注册操作手册.doc  (2,928.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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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