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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川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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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有关部署和组织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有关要求,3月7日上午,科研党支部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具体要求,有序开展了组织生活和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由支部书记任平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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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部副书记李建平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号召全体党员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切缅怀毛泽东同志的丰功伟绩和崇高精神风范,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强化责任担当。

支部书记任平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

任平强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的重要论述,着力推动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怀着坚定信仰、强烈使命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自我革命要求,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有关坚持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一体统筹推进的有关论述,为我们在新征程上加快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遵循;要认真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抓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坚持政治巡视定位,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好“后半篇文章”。

   随后,遵循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原则,党员同志们对照合格党员标准、联系实际,由支委李佳莲同志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全体党员认真填写填写表格,认真进行民主测评,依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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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最后,党支部书记任平同志进行会议总结,他强调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提炼、总结、推广好的党建工作经验,科学谋划2024年党建工作,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高质量党建推进支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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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