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1.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
2020年,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选择全部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展分类评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申请须知”部分。
2.调整限项申请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要求,对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详见《指南》“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3.进一步简化申请管理要求
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4.连续两年(本次指2018年和2019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0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6.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为优化国家科学基金资源的配置,除相关指南特别说明之外,保证项目主持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2020年度管理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项目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除外):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20年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者,须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对于无纸化申请项目,需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
以前年度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曾经报送过《结项证书》材料,本年度申请无须再次报送。
(2)在2020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意为不可同时报)。
7.参与者及代表作。
(1)2019年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
(2)2019年起申请人与参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3)申请人应详细论述与本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前期工作已发表的论著,应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5篇代表性论著应是已公开发表的论著。申请人在填写代表作时,请认真阅读申请书模板中关于代表作的填写要求,并务必按照要求填写。
8.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建设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部署,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启动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构建科学基金“教育、引导、规范、监督、惩戒” 一体化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
9.调整部分项目类型的经费资助结构
2020年起,所有依托单位获批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均釆用新的经费资助结构,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具体情况详见《指南》中相应项目部分。
10.优化申请代码设置
2020年,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等为试点,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可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与申请有关的通知、通告等。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
2.2020年度所有项目申请书均在线填写。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等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尤其要注意公式等在PDF版中是否正确转换)。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签字盖章页显示参加人证件号,请务必使用课题组成员真实身份证件号,尤其是境外人员(不要错填或捏造),并且在纸质申请书签名时要求参与人仔细核对,一旦发现证件号码错填,将作为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4.申请书经费预算。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按依托单位单独核定。
5.2020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6.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协议(模板见附件)。
7.凡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我校参与人员必需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在OA申请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
三、校内受理工作安排
1.所有项目申报人需在4月3日前网上提交申报书。
2.提交申报书后生成PDF,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不需盖章)。
3.形式审查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4.申报书与形式审查表装订成册(申报书在前形式审查表在后),提交学院科研秘书。
5.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收集申报书及形式审查表,逐项签字。按项目类别(面上、青年)分类;依学院汇总表清单顺序排序后在4月5日交科技处。同时提交学院汇总表。
科技处联系人 廖子夷 84760596 QQ52007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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