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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程序
[四川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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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科研处办事指南相关下载中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项相关表格认真阅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2、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该表第4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请按财务实际开支填写(到计财处财务系统中或者到计财处打印开支明细,汇总后填写)。

3、将填写好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带到计划财务处盖章(计财处处务章)。

4完成步骤23后,将相应结项材料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徐燕刚老师处(七教A306),联系电话:84760596


注明:1、符合免于鉴定的按以上步骤操作;2、不符合免于鉴定要求又需申请结项的,除了上述步骤外需经科研处审核后提交教育厅,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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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燕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