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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上账流程
[四川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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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落实科研经费管理要求,强化预算管理、控制,方便科研项目上账、使用、结题及财务决算需要。目前学校的科研、财务系统已经上线。现将具体流程告知如下:

1.项目立项由科研处或校内其他部门或平台统一组织申报或立项的科研项目(科研启动费、教改、实验室等项目),由管理部门统一立项、划拨经费后直接在系统中使用,其余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科研财务系统里自行新建项目。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
   2.经费查询、认领:科研项目立项在系统里面审核通过且科研经费到账后,需在科研财务中系统里认领经费。科研处组织统一申报的科研项目(由科研处或校内其他部门或平台统一组织申报的科研项目,如国家基金项目、社科联、科技厅、教育厅科研项目、校级项目等,由管理部门统一立项、划拨经费后直接在系统中使用;)。

3.经费认领:在科研财务系统中做经费,等待科研、计财审核通过后,即完成上账流程。


网上填报需要特别注意的几点事项:
   ①外来经费科研项目,学校需提取相关管理费。

   ②校级项目、教育厅项目不计提管理费。项目配套经费不计提管理费。
   ③有外拨经费的项目(如科研协作费),外拨经费部分不提取管理费。科研协作费必须有完善的证明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计划任务书、立项通知书、协作合同书等)才可划拨。
   ④所有项目的经费预算明细,必须严格对照项目申报书、计划任务书等批复的项目预算,原则上不得变更预算结构及额度。未按照批复预算填报明细的项目,不得通过审核,不予上账。


联系电话:人文社科处84761211

联系电话:科学技术84760695


附件:科研财务管理系统说明书(科研人员).pdf  (10,377.28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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