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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结果公示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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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科信司[2022]102号文件通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目前已完成形式审查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现对我校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线下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8月2日-8月11日)。公示地点为: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3楼科学技术处公示栏。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科学技术处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李佳莲

联系电话:13488949796

联系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1室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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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