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规定,现将我校拟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有关材料进行书面公示。
公示地点为狮子山校区第四办公区3楼公示栏,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凡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处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李佳莲
联系电话:028—84760695
联系地址:狮子山校区4办311室
2022年5月6日
公示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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