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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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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2022项目指南”已发布,详见

通知链接       指南链接

 主要注意事项:

 

一、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

 

1. 所有结题项目,请222日前在系统上传结题报告。 

2. 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盖章由科技处统一在OA申请,各项目负责人无须单独申请)后交科技处(38-10日)。

 

二、项目申报——申请人

 

1. 为保证科技处形式审查、返回修改等工作的预留时间,校内第一次申报项目网络截止时间为030817:003月8日未上传项目者, 取消本年度校级基金申报专项项目。

2. 有伦理审查需求的项目,请下载填写附件中的伦理审查表,并于221日前在OA系统中提交用印申请(OA提交后请通过科研秘书及时联系科技处)。 

3. 网络提交后打印一式一份申请书,同时打印形式审查表,项目负责人对照形式审查表,对自己的申报项目进行首次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在审查表上签名并将纸质申报书、审查表提交学院科研秘书(3月10日前)。

4. ☆今年申请书的重要调整变化: ①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②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③合作单位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④项目预算编报方式按照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详见指南及附件文件。

 

三、项目申报——各学院

 

1. 科研秘书收齐本单位的申报书及形式审查表后,再次对申报书和形式审查表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签名,并于311提交到科技处。 

2. 科技处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再次审查并返回修改意见。返修后项目负责人最后提交时间为31817:00 

3. 各学院需认真落实“1+3”申报组织方式,邀请专家对学院申报书特别是青年教师的申报书进行审阅指导。科技处将对学院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并打分,分数纳入学院科研绩效考核。申报书未送专家审阅或形式审查有重大过失的,科技处将核减或取消该申报人基金申报专项项目经费。


附: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dddd形式审查表.doc  (55.50k)[下载]
附件2:d2020四川师范大学伦理审查表.doc  (22.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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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