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研究中心、研究所、实验室、研究室:
为全面、准确了解我校校级科研机构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规范我校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请学校各研究机构(见附件1)认真、务实填写“校级科研机构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校级科研机构成果统计表”主要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9日以来机构3-5名核心成员以该科研机构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各机构务必于2020年5月15日18时前将有负责人签字的“校级科研机构成果统计表”交到人文社科处306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20年5月9日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校级科研机构一览表(最新).xlsx (15.61k)
[下载] 附件2:校级科研机构成果统计表.xlsx (12.1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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